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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水利教育扶贫优惠政策
学校名称:云南省水利水电学校
招生专业:水利类(水利水电工程施工、工程造价、工程测量、水利水电工程监理4个专业);电气类:(供用电技术、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、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、风电场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4个专业);
优惠政策:
1.凡是持有初中毕业证书的,不论婚否,30岁以下,均可以就读水校三年制中专班;持有高中毕业证书的,均可以就读高中中专班。面向全州,由水校包推荐就业;
2.户籍是农村的孩子学费2000元全免,另外,国家每年给予2000元助学金。在学校期间,每月生活费大约需要800-900元;
咨询方式:
文山州水务局职工培训学校校长王敏,电话:0876-2125399、13887686207
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
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确定
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,包括农村特困户、五保户、低保户(由民政部门提供相关资料)及其他贫困户;居住在最危险的房子内的农户(经鉴定属于C级和D级农村危房,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相关资料)
申请农村危房改造需提供的资料
(一)农户自愿申请危房改造申请书;
(二)《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户申请表》
(三)危房证明。由镇(乡)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拍摄的危房照片(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,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,照片中要有固定参照物和户主正面肖像)一张和危房鉴定报告一份;
(四)贫困程度证明。五保户、特困户、低保户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;贫困残疾人家庭应提供残疾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;其他贫困户应提供由村民委员会认定的家庭收入说明;
(五)身份证明。提供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,其中,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;
(六)农村信用合作社“一卡通”复印件。
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条件要求
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有当地农业户籍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;
(二)属于2014年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时统计在册的C级、D级危房户;且实施农户的信息已录入全国农村住房调查信息系统;
(三)属于农村五保户、低保户、贫困残疾人家庭、连片特困户、少数民族困难家庭、无房户(分:本身无房居住的以及由于地震、地质灾害、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无房且列入民政救灾救济对象的)任意一种类型。
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
1、中央补助:2008至2009年拆除重建户均5000元,2010至2011年户均6000元,2012年户均7500元,2013年贫困县在2012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000元。
2、云南省:2009年至2011年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万元,从2012年开始对拆除重建实行分类分级补助。
3、修缮加固由州市自筹每户补助2000元。我州修缮加固是由县(市)自筹每户补助2000元。
云南省2012年拆除重建分类分级补助标准为: 边境县的每户特困户(五保户、低保户)补助2.2万元、每户其他贫困户补助1.2万元;内地县的每户特困户补助1.3万元、每户其他贫困户均补助1.02万元。
云南省2013年至2014年拆除重建分类分级补助标准为:边境县每户特困户(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、低保户中的老弱病残、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、无自筹资金能力、无劳动能力的农户)补助3.2万元、中度贫困户(居住在危房中的,不属于特困户的符合民政部门低保户标准的农户)1.7万元和其他贫困户(居住在危房中的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的农户)1.2万元。贫困边境县每户特困户补助3.7万元、中度贫困户2.2万元和其他贫困户1.2万元; 贫困县每户特困户补助2.81万元、中度贫困户1.4万元、其他贫困户1.02万元。一般县每户特困户补助1.71万元、中度贫困户1.2万元和其他贫困户1.02万元。
云南省2015年拆除重建分类分级补助标准为:贫困县抗震设防烈度8、9度区每户特困户补助3.15万元、中度贫困户1.5万元和其他贫困户1.1万元;非贫困县抗震设防烈度8、9度区每户特困户补助2.81万元、中度贫困户1.2万元和其他贫困户1.02万元。贫困县抗震设防烈度6、7度区每户特困户补助2.11万元、中度贫困户1.2万元和其他贫困户1.02万元;非贫困县抗震设防烈度6、7度区每户补助1.015万元。
云南省2016年拆除重建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待省确定后另行下达。
危房改造的政策性贷款
搬迁农户支持政T策:
1.财政补助。在省级项目资金即专项债券资金中,按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不低于4万元、非档立卡贫困户户均不低于1.2万元的补助标准,补助给搬迁农户。
2.个人贷款。有贷款意向的搬迁农户可向县(市)级指定的承贷公司申请不高于6万元的住房建设转贷资金,并享受3年期限的政府贴息,3年内农户自行承担20%的年利率,其余部分由政府承担。3年后农户自行偿还利息。
3.对有意愿进入城镇、符合条件的搬迁农户,允许其将建房补贴资金和转贷资金用于在城镇购置商品房安置,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(增加部分从基础设施投入中按一定比例调剂)。
省、州、县(市)三级分担政策:
1.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债券资金本金由省级偿还,利息由县级承担。
2.农户住房建设贷款前3年政府贴息部分,由省、州、县(市)三级按1:1:1分担。
3.新村基础设施贷款,由县(市)级负责偿还本金,利息由州、县(市)按2:1分担。
对有需求并具备偿还能力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 实施农户给予每户5万元3年贴息期的优惠贷款扶持。对上述专项贷款利息实行部分由政府贴息补助、部分由贷款农户承担(年利率2%)的优惠政策,其中政府贴息补助部分除中央、省补助部分外,由州、县(市)按3:7的比例补助剩余部分。风险补偿金按政府贴息贷款规模的3%设立,风险补偿金由省、州、县(市)三级财政按1:1:1的比例筹集,并拨付各县(市)。
对象为经当地人民政府审定的已丧失劳动能力、无经济收入来源及部分“鳏、寡、孤、独”等特困农户且被当地人民政府列入年度危房改造农户范畴的,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,按需向当地农村信用社按照以上政策申请优惠贷款。贷款资金专项用于特困户的基本安全型公共产权住房建设,房屋产权归村集体所有,按需轮动调剂使用。
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基本要求
1.认真组织县域村寨布点规划编制
一是解决“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”的问题。遵循搬迁新村要向生产生活的聚居点集中和选址注意“三避让”原则。
二是解决村庄就地提升改造或扩容问题。
三是沿边地区原则上离国境线3公里内的村寨不论户数多少,都不能进行搬迁,发挥固边守土作用。
2.建立三级规划建设示范村体系
一是从2015年起,每年500个村、连续5年共2500个,平均每村200万元标准,每年安排10亿元省级统贷专项资金,用于村寨基础设施建设,引导建设一批“新房新村、生态文化、宜居宜业”的美丽乡村。
二是在开展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的同时,要求各地逐级开展州(市)、县(市、区)两级的村寨规划建设示范工作。文山州每年要启动不少于30个省级、10个州级、80个县级(每个县市10个以上)规划建设示范村的村庄规划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作,以点带面、整合资源、促进产业发展,全面提升我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,建设民富村美、文明和谐新农村。
基本要求型村寨
一是保障住房安全,厨卫尽量入户、人畜相对分离;
二是做到基本人居环境改善,污水垃圾简单处理;
三是具备条件的村寨应配建公共服务设施。
普通型村寨
一是民居风貌要有引导;
二是开展村寨人居环境整治,雨污分流,雨水要考虑明沟排放,污水采用集中分散相结合处理方式,生物生态相结合处理方式;
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库,分期实施。
示范型村寨
一是民居特色化示范;
二是产业特色化示范;
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示范;
四是村寨景观环境改造示范;
五是率先开展三清洁活。
易地搬迁扶贫政策
政策性贷款政策:实施施易地扶贫搬迁所需资金由三部分组成,一是专项债券资金,二是银行贷款,三是农户自筹。专项债券资金统一由省级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分配;银行贷款由县(市)政府担保,组建承贷公司,向农发行申请最高额度8亿的贷款,贷款期限为20年。贷款资金可用于搬迁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转贷搬迁农户,其中,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不得高于户均5万元的标准,转贷给农户的贷款不大于户均6万元。